“那我等著。”
談完公事,包華茂主動說起了家里的事:“我前幾日跟我媽咪深談了一次,她原本態度很堅決,誓要跟我爸跟那狐貍精斗到底。在我的勸說下,她說只要我爸再給她一億的現金就同意離婚。”
“你爸同意了嗎?”
包華茂點頭說道:“我哥去跟我爸談了,他也同意了。不過他說手頭沒有那么多的現金了,愿意轉讓百分之十的股份到我大哥名下。”
“你爸的公司,市值十多個億嗎?”
包華茂搖頭公司估價是十多個億,但實則有一部分溢價的,所以百分之十的股份根本不值一個億。不過他知道包父的意思,就想借此讓他們兄弟起隔閡。但包父不知道的是,包華茂是真的沒打算要這些錢,并不是哄他哥嫂。
想到這里,他嗤笑道:“我說百分之十不夠,必須百分之十五,不然就法庭見。真打起官司,天天負面新聞,他的公司勢必會受到影響。”
“你爸答應了?”
包華茂點頭道:“同意了,等百分十五的股權轉到我大哥名下,我媽就會簽字的。我有個表姨在澳洲定居,之前我媽去她那兒住了半個月,玩得很開心。我已經跟我表姨商量好了,等我媽離婚后去她那兒住一段時間。”
留在港城,整日看他爸跟狐貍精秀恩愛的照片,怕是要氣出個好歹了。離開港城去澳洲住個一兩年,心情平復后再回來。當然,要在那兒定居他也贊同。
田韶點點頭道:“你媽幸好有你,不然還不知道受怎樣的欺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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