咦,有道理。但好像又覺得哪里不對。
既然在網上發了,難道就不想看看別人的反應?雖然是用筆名。
關鍵,看不到又怎么樣?咱還能直接去找申林?
找得找嘛?
人家可是大導演。
但書贏上來了,也不能束手就擒啊。牢騷也得發發啊。
“那就這么算了?”
“不然呢?去申林公司去堵著他?他不寫咱就不放他走了?”
“你怕是不知道有警察這個職業存在。”
下面又是一大片討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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