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成微笑道:“吳婷是講過,我也差不多明白是怎么回事了,就想問問具體的條款是怎么訂?”
吳慶貴吩咐秘書拿來合同樣本,遞給樓成道:
“主要的部分就是三年一百萬,你只需要在參加比賽的時候穿我們提供的武道鞋就行了,里面還有些附加條款,都是送錢給你的,你先看下吧。”
“好的。”樓成不動聲色地翻起了合同。
三年一百萬,比自己預想得好不少啊!
都不好意思再談價格問題了……
在他的想法里,目前的自己一年有個十幾萬的代言費就相當不錯了,畢竟絕大部分丹境連機會都沒有,而且還不用出席活動,不用拍攝廣告,幾乎是順便的工夫就能把錢給賺了。
刷刷刷的翻頁聲里,專業的條款看得樓成頭暈,好不容易才勉強讀懂:
吳慶貴口中的附加條款確實是好東西,總的意思就是,根據自己參加比賽的檔次,額外還會有錢!
比如大學武道會,小組賽的關注度肯定不如八強戰,半決賽和決賽,自己每前進一步,展示武道鞋的舞臺都會有本質的差別,于是代言合同就有了分層階的獎勵。
根據那些附加條款,合同最高能上浮到三年過千萬,不過樓成覺得這是空中樓閣,肯定沒法實現,因為最大頭的獎勵來自五大“頭銜戰”打入前三十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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